《专业建设与就业》
1. 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逻辑、指标与实践路径
2.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消极影响及对策建议
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逻辑、指标与实践路径
摘要: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遵循技术发展逻辑、外部社会需求逻辑、专业自身发展逻辑,专业动态调整的本质是三重逻辑的耦合。构建专业动态调整的有效路径,需在遵循三重逻辑耦合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专业动态调整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规划专业动态调整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逻辑,指标,路径
专业作为高职院校与社会需求结合的接口,是人才培养的载体和基本单元。高职院校能否根据技术发展趋势、行业产业需求、自身定位及资源条件,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与结构,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为此,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引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再次强调“学校根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
当前,关于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相关研究多从宏观研究视角出发,研究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结构如何回应行业产业转型升级,没有全面审视影响专业及专业调整的各个基本变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因此无法从微观实践的角度全面认识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本质。本文正是着眼于高职院校专业调整的微观实践及其复杂系统性特征,从理论上阐述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基本逻辑、指标与实践路径。
一、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基本逻辑
技术发展、社会需求、专业发展规律是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三个基本变量。技术的发展引领了产业行业的升级转型,改变了经济社会外部的人才需求,推动了专业的调整;外部社会需求为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提供动力,为专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资源;高职院校依据外部需求和技术发展的水平,在遵循专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遵循技术发展逻辑、外部社会需求逻辑、专业自身发展逻辑,专业动态调整的本质是三重逻辑的耦合,保障三重逻辑的充分耦合,是实现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有效路径。
(一)专业动态调整遵循着技术发展逻辑
高职专业是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形成的课程组合,技术知识是职业教育课程的核心内容[1]。随着技术的发展,人类的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由此驱动着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进而改变了对技术技能人才素质和能力的需求。
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遵循技术发展累积和跃迁的逻辑。技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不同时期不同的技术(群)占据主导地位,但技术也具有累积性,新的技术出现,并非完全取代旧技术,而是一个扬弃的过程,从而在社会中形成技术的多层次性和相互交融的状态[2]。高职院校专业动态应调整遵循技术发展累积和跃迁的逻辑,一方面按照动态性原则,不断根据技术发展的水平调整专业设置,优化培养目标,更新课程内容,把行业企业的新技术、新规范融入到人才培养中来;另一方面,应遵循适应性和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专业设置既要考虑到适应当前技术发展水平,又要考虑到后续技术升级、迭代。
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遵循技术分化与综合的逻辑。分化与综合是技术的发展的基本规律,科学技术在走向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发展的同时,由于技术本身的关联性和问题解决的复杂性,需在在技术分化的基础上需要进行更高层次上的综合,随后又在综合的基础上不断分化发展,沿着否定之否定的道路前进。现代科学技术既分化、又综合的趋势,要求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还要具备比较宽广的技术知识和比较广泛的适应性。在专业调整上,一方面,加强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提高专业教育与职业岗位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学生就业本领;另一方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夯实学生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基础,在专业内部加强课程融通,专业之间围绕优势或特色专业,按照基础相通、技术相近、岗位相关、资源共享的原则,在专业相互促进、交叉融合的基础上构建专业集群[3]。
(二)专业动态调整遵循外部社会需求逻辑
作为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是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的纽带。高职专业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一方面,专业为社会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社会各主体在为高职专业发展提供资源的同时,也通过各种途径参与高职专业的人才培养,专业动态调整遵循外部社会需求逻辑。
专业动态调整要协调多元主体的需求和作用。高职专业外部需求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市场、准大学生等,各主体之间的需求既有一致性,也存在冲突的地方,专业动态调整要充分满足政府、市场、准大学生的需求,并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发挥三者的作用[4]。政府通过划拨经费和计划调控的方式,一方面,引导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符合国家、市场的需求,规范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另一方面,调节高职院校由于过分迎合市场需求而引起的专业设置随意性、同质性等问题。市场中的各主体一方面需要及时发布人才需求及趋势报告;另一方面,与高职院校深度合作,共同参与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准大学生通过自主报考专业、入学后转专业等方式也能推动专业的动态调整。
专业动态调整需要符合社会需求的差异性特征。不同国家、地区,同一国家的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资源分布、地域文化、行业分布等各不相同,造成不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层次类型专业人才的需求不同[5]。外部社会需求存在着差异性特征,这要求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应正确处理好专业与外部需求的多样性、差异性特征,客观分析和评价自身优势、整体实力和专业特色,及地区和行业经济文化需求和特色,提高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方向间的匹配度,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专业发展的双赢[6]。
(三)专业动态调整遵循专业自身发展逻辑
专业是学生、教师等各利益主体的集合体,专业动态调整不仅仅是对经济社会外部需求、技术发展的被动回应[7],还是高职院校在专业自身发展逻辑的基础上主动进行的调整。
专业动态调整应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学生职业能力发展需要两种基本途径,即学校情景和企业情景。因而职业教育的承担主体也主要有两个,即学校和企业。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是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特征。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了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在专业动态调整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企业在专业设置及专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专业动态调整应该尊重专业发展的历史和现有条件。与高职院校发展相伴相长的是专业的沿袭与变革,在专业沿革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稳定的专业结构、稳定的师资队伍、稳定的资源配置模式、稳定的社会地位和认知度、相对固化的办学理念[8],专业的发展受制于原有历史和现有的条件限制。高职院校在专业调整过程中,应本着科学的态度,充分了解专业的历史和现状,积极整合专业内外的各种力量,系统地设计和实施专业动态调整方案,既要满足外部的经济社会需求,也要符合专业发展自身的规律。
二、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评价指标
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遵循三重逻辑的耦合。技术发展、外部社会需求、专业发展规律三者统一于专业系统之中,三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共同促进专业的动态调整。如何有效评价和保障三重逻辑的耦合深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动态调整评价指标体系,是专业及专业结构调整的前提。结合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的实践经验,本文从专业定位、招生和就业、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建设成果、特色和创新五个方面构建专业动态调整的评价指标。五个一级指标说明如下:
指标一“专业定位”是专业设置的前提。该指标主要考察该专业能否满足经济社会外部需求,是否符合技术发展趋势的情况。主要包括“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服务相同行业、区域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情况”“在高职培养目标中的定位情况”“学校专业集群中的定位”四个二级指标。其中,“学校专业集群中的定位”主要指该专业在学校专业集群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专业的相互支撑关系。
指标二“外部需求满足和认可”是专业调整的动力。该指标主要是考察专业实际满足经济社会外部发展需求的情况、专业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决定了专业的“出口”和“入口”[9],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质量”“学生报考情况”“雇主满意度”三个二级指标。
指标三“专业办学条件”是支撑专业开办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该指标主要考察支撑专业开办和发展的条件,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课程资源建设情况”“实训条件情况”“校企合作情况”四个二级指标。专业的调整必须充分考虑专业现有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指标四“专业建设成果”是展示专业办学质量的关键要素。主要考察专业办学的质量和潜力,包括“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情况”“专业获得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荣誉称号情况”“服务社会情况”“获得其他标志性成果”五个二级指标。新增专业论证不需要参照该指标。
指标五“特色与创新”属于参考指标。主要考察专业的实力与水平,特色与潜力,属于专业动态调整指标中的参考指标[10]。
由于各高职院校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以及专业本身的特性,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指标权重,优化指标内涵,调整相应的二级指标。(见表1)
三、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实践路径
基于三重变量的耦合逻辑,在参照专业动态调整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动态调整工作经验,本文尝试从专业动态调整工作流程的角度下探讨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实践路
(一)教务处发布专业动态调整的工作安排
每年年初,教务处代表学校发布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安排,明确专业动态调整的目的、内容、方式和流程。本环节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系统设计。专业动态调整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不同利益主体,需要对专业的多个方面进行评价,并与专业规划、专业建设、专业诊改、专业申报、专业招生等环节环环相扣,因此,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必须进行系统设计,才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组织建构。由于专业动态调整涉及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学工部、系部(二级学院)等多个部门,为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应成立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多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对专业动态调整工作进行统筹管理,为方便日常管理,应将教务处设为工作小组的秘书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三,制度建设。专业动态调整工作运行1至2个周期的学校,应积极固化探索成果,建立相应的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将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系部(二级学院)撰写专业建设和调整总结报告
系部(二级学院)应按照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工作部署,撰写本部门的专业建设和调整总结报告,本环节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深入调研,多渠道搜集专业建设的相关数据。系部(二级学院)在撰写本部门专业建设和调整总结报告过程中,可以通过走访调研、座谈、问卷调查、查询相关数据平台等方式多方搜集专业建设的相关数据,深入了解技术变革情况、行业企业需求及专业自身建设现状。报告中的部分数据可以参照行业企业发布的人才需求报告、政府发布的行业产业规划方案、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各学校《麦可思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报告(学生就业情况)》、《高等职业教育年度报告》,也可以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的数据。
第二,广泛征求建议和意见。系部(二级学院)与专业调整各利益主体有着直接而又密切的联系,需要在本环节广泛征求企业专家、高职教育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毕业生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本部门的专业建设和调整总结报告进行充分的论证。
(三)撰写学校层面的专业调整工作报告
系部(二级学院)专业建设和调整总结报告主要基于各部门的利益和视角进行撰写,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小组需要站在全校整体发展的视角上,在充分整合各方利益和意见的基础上草拟学校层面的专业调整工作报告。
学校层面的专业调整工作报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撰写:
第一,行业企业发展趋势、企业岗位群技术发展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方面的调研结果。通过这三个方面的调研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定位。
第二,对学校各专业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通过“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评价指标”对学校各专业进行相应的评价,评价结果主要包括“继续保留专业”“停办(撤销)专业”“改造专业”“新增专业”四大类,并明确给出相应的评价依据和意见。
第三,专业动态调整的具体措施。包括专业动态调整的方案,保障机制,后续教师、学生、实训场地(设备)的安排等,均需要进行明确的规定。
(四)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业调整工作报告论证
专业动态调整涉及各方利益,而且环节众多,关系到全校的发展,需要组织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小组提交的《专业调整工作报告》进行深入论证,论证后的结果再报请学院院长审定。
(五)针对性处理专业动态调整的结果
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将会出现三种结果:专业停办(撤销)、专业改造、专业新增。针对三种可能出现的结果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
第一,专业停办(撤销)。对于需要停办(撤销)的专业,应该慎重考虑,充分考虑该专业的再生性,能再生的专业,则可考虑改变专业方向,或是在此基础上发展相近的新专业,将原有的教育资源尽可能到移植到新专业上来,降低专业开办成本[11];对于必须停办(撤销)的专业,应做好相关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工作,同时做好该专业教师和学生的安抚工作,及时化解专业调整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第二,专业改造。专业改造主要包括专业内部的改造和专业结构的改造,专业内部改造主要是对专业内部的课程、师资队伍、实训条件等方面的调整;专业结构改造主要是对专业集群内部的结构进行优化,进一步明确各专业在专业集群中的定位,提高专业集群内部各专业的相互支撑力度。
第三,专业新增。对于需要新增的专业,应充分论证该专业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培养目标定位、在学校专业集群中的定位、现有的办学条件等;对于确定需要新增的专业,应制定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新专业教师、课程、实训设备等专业开办基本条件准备工作,为新专业顺利开办奠定基础。
对于专业的动态调整,高职院校需要保持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避免盲目性、随意性,短时间内调整的幅度不宜过大,以降低改革的风险和阻力[12]。
四、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中还需要注意的问题
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是一种遵循多种逻辑,且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实践活动。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各高职院校还需要注意“专业和专业群”“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两组关系。
(一)专业和专业群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把“专业群”建设放在建设任务的突出位置,强调专业群发展过程中要外部对接产业链或岗位群需求,内部促进专业协作、资源共享。因此,在专业动态调整中需要站在“专业群”的层面,灵活调整专业组成和专业方向拓展。相近或新兴专业可以通过原有专业的延伸开发滚动发展,在专业群主体面向保持稳定的同时,增强外部适应性,使专业群富有旺盛活力,生命周期远远长于单专业。
(二)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
在高职院校专业动态调整的实践中,需要借助校内外专家的力量对专业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校内专家的优势是对于本校的实际情况有着更加充分的认识,不足是囿于各种校内利益关系难以给出客观的评价。校外专家的优势是具有更加宽广的专业发展视野且可以跳出校内利益圈子进行客观的评价,不足是短时间里难以充分了解学校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因此,要根据校内外专家的优势和不足,合理选择校内外专家组建专业动态调整专家组。
作者简介:李乾(1989—),男,硕士,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职专业建设研究。
作者: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李乾
来源: 《职业教育研究》2020年第03期
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消极影响及对策建议
摘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处于“六稳”之首,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出现、迅速扩散和长时间存在,给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了巨大的持续性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就业机会减少、就业成本增加、求职渠道受阻、就业心理变差和就业质量下降等方面。为将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应从多举措增加就业机会、重点补偿特殊毕业生群体就业成本损失、完善求职渠道、加强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和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五个方面发力。
关键词:就业机会,就业成本,求职渠道,就业心理,就业质量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自出现并且迅速扩散以来,给全国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目前国内疫情比较平稳,但国外疫情仍然发展凶猛,感染人数迅速增长,境外输入感染病例风险仍然较大。相对于疫情对生命威胁的即时性,疫情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具有滞后性与持久性,即使全球疫情得到控制,疫情对大学生就业的消极影响仍然会在一段时期内存在。持续存在的全球疫情环境加上我国经济社会体系完全“复原”需要较长时间,无疑会让本就严峻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疫情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要求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中央、省区各部门也出台一系列防范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消极影响的政策文件,要求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1]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就业机会、就业成本、就业求职渠道、就业心理和就业质量五个方面出发,分析此次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消极影响;对既有防范疫情促就业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梳理与分析,并提出一系列优化建议。
一、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消极影响
截至北京时间3月24日24时,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超38万例。[2]此次疫情涉及国家多、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危害性大,造成很多单位、行业与产业“停摆”,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本文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发现此次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至少会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消极影响。
(一)就业机会减少
疫情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减少可以从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两方面分析。从劳动力市场供给来看,我国毕业生规模不断增长会导致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供给数量增大,会稀释有限的就业机会,让就业机会间接变得更少。2020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又创历史新高,高达874万人,同比增长40万,且2020年归国留学人员规模估计在60万左右,两者合计高达930万左右,高校毕业生供给数量大幅度增长导致了就业机会竞争愈发激烈。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来看,经济下行与疫情双重影响导致就业机会的减少。由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知,自201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呈平缓趋势,年增速从2010年的10.6%下降到2019年的6.1%,下降了4.5%。受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济增速预计将显著低于6.0%,经济无疑将会遭到重创。[3]做为经济风向标的民营企业,已是我国高校毕业生的主要用人单位。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发起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发现,2019年各类型单位在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民营企业占35.6%,国有企业占28.4%,学校占7.6%,党政机关占5.6%,三资企业占5.1%,科研单位占1.2%,其他占16.5%。[4]但是,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经济下行与疫情的双重影响给他们带来了较高的破产倒闭风险,为削减人力资本,很多民营企业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进一步缩小劳动力市场需求,从而直接减少就业机会。
(二)就业成本增加
一是时间成本增加。虽然国内疫情已基本控制,个别省份已分批次陆续开学,但国外疫情还很严重。在全球化已经深入的背景下,我国经济无疑会受到全球疫情的巨大影响。大学开学不断延后,原本定在三、四月份的校园企业招聘计划和五、六月份的毕业答辩则会相应地推迟,高校毕业生如若不能及时毕业,也就不能及时走上工作岗位,因此会拉长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时间,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时间成本。二是经济成本增加。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自2003年开始,每隔一年开展一次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显示,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的占比分别为35.8%、22.4%、22.6%、26.4%、21.9%、23.4%、12.8%、10.1%、12.3%。[5]2003年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的占比最高,这与当时我国正处在“非典”疫情时期是密不可分的,而此次疫情来势更加凶猛,波及范围更广,因此2020年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的占比极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待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不能成功就业,离校后需在外租房继续求职,相比之前住校求职会增加求职经济成本。三是机会成本增加。如果没有突发疫情,很多毕业生已经入职或带薪实习,将会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而在疫情的影响下,大部分毕业生目前只能在家等待就业,相对延长了待业时间,这种等待以放弃就业或实习所获得的经济收入为代价,最终增加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机会成本。
(三)求职渠道受阻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19年开展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显示,近一半(47.4%)的毕业生通过学校(包括院系)就业指导机构发布的需求信息来进行求职,20.1%的毕业生通过网络招聘来进行求职,10.9%的毕业生则通过企业发布的招聘广告来进行求职,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求职信息的占21.6%,由此可见高校是毕业生求职的主要渠道。[6]然而受此次疫情影响,各高校延期开学,高校就业指导部门不能提前走访企业,原计划的春招工作相应地推迟或取消,从而阻碍了高校毕业生的主要求职渠道。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时获取的信息和信息拥有能力本就存在差异,主要求职渠道的受阻会导致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加严重。虽然网络招聘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网络招聘信息泛滥,毕业生的精力有限,加之信息甄别能力不强,很难又快又好地获得自己理想的求职信息。加之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网络信号较差,贫困家庭更是缺乏电脑等信息化设备,网络求职渠道的利用效率会更低。
(四)就业心理变差
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心理的影响可从心理怠慢和心理焦虑两方面来探讨。一方面,疫情可能导致部分毕业生形成就业心理怠慢。有专家预测,此次疫情或将持续一到两年,而在疫情的影响下,各国各地采取封国封城措施、各企业延期复工、学校延期开学、所有人都选择居家隔离,全球和全国的大部分经济社会活动似乎被按下了暂停键。疫情下居家的慢节奏生活会导致很多高校毕业生产生怠慢心理,觉得即使不就业生活质量也能得到保障。复学复工后,由于就业形势严峻,高校毕业生即使花费很长时间求职,也不一定能找到理想的工作,多次失败经验会让其形成一定的“习得性无助感”,他们的理性选择就是持观望态度,继续等待就业时机或选择推迟就业甚至不就业,[7]近年所兴起的“慢就业”就是这种现象的注脚。另一方面,持续存在的疫情、就业机会的缺乏和看不到未来的迷茫,会给高校毕业生带来较多的心理焦虑。且高校毕业生正处在找工作和毕业答辩的双重压力下,有些高校毕业生对此次疫情和相关国家政策的认识不够,对中央、省部门出台的帮扶政策理解不到位,过度想象疫情的严重性和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在家等待时间较长,产生恐慌和焦虑心理的可能性则更大。昌敬惠等人通过对3881名广东大学生进行网络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分别有26.60%与21.16%的大学生在此次疫情下产生焦虑和抑郁情绪,大学生的焦虑和抑郁情绪发生率在疫情应激状态下明显上升。[8]
(五)就业质量降低
就业质量降低可以从薪酬福利、工作满意度、人职匹配程度和工作环境四个方面来进行探讨。一是在疫情期间,国内经济状况会有一定程度下滑,很多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大,盈利空间变小,生存发展面临困境,为了摆脱困境并盈利,企业的理性策略之一是从减少招聘人员和降低劳动者薪酬福利等方面削减人力成本[9]。而应届高校毕业生初入职场,工作经验不足,更容易成为企业降薪对象。二是当代高校毕业生接受了高等教育,教育投资较多,对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抱有较大的期待,但其对疫情下全国经济情况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平衡的了解又不足,即使成功求职,当在工作中遭遇不快或不顺时,就很容易产生心理落差,对工作的满意度也会随之降低。三是人职匹配程度低。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求职只有网络这条单一渠道,虽然在网上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相关信息,但远不及实地了解的全面深入,因此会导致高校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求职岗位和具体工作任务认识片面;用人单位同样也面临信息不对称困境,没法深入了解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信息的不对称很有可能导致企业没有招到自己想要的员工,劳动者也没有获得满意的工作,人职匹配程度低。四是工作环境变差。全球疫情仍在扩大,我国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是境外输入病例,在疫情肆虐下,已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会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公司内都有可能感染新冠状病毒。长时间戴口罩可能会引起呼吸不畅,胸闷不适等。由此可见,在疫情的影响下会降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二、减少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消极影响的对策建议
疫情的发生已是不可逆转的事情,它给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的消极影响也难以避免。为了把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高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从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和中介方多举措增加就业机会
一是从劳动力市场供给方增加就业机会。在落实好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继续升学深造等政策的同时,继续大力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创业平台建设,举办中国互联网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和支持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减少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从供给方间接增加就业机会。二是从劳动力市场需求方增加就业机会。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进一步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同时政府要以适当形式与途径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适当减免企业税收,提供贷款资金,解决中小微企业当前流动资金困难的需求,缓解企业的生存经营压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对招聘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力促企业维持正常运转,帮扶企业共度难关,从劳动力需求方释放更多就业岗位。三是从中介方增加就业机会。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友会资源,建立校友帮扶机制,帮助本校毕业生获取更多就业机会,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中,消除劳动力供需信息不平衡,加大人才供需对接力度。
(二)重点补偿特殊毕业生群体就业成本
疫情会大大增加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成本。要对一些特殊毕业生群体的就业成本予以特别支持。一是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毕业生的就业成本补偿。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省倾斜。[10]二是加大对贫困毕业生的就业成本补偿。贫困家庭毕业生承担巨额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机会成本的能力有限,疫情可能会导致待脱贫家庭脱贫速度减缓和已脱贫家庭返贫。因此各级政府要精准识别贫困家庭毕业生,科学计算贫困毕业生的成本损失,采取相应财政补贴政策来对贫困毕业生进行成本补偿。同时,各高校要完善贫困毕业生就业帮扶体系,全面实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情况,实行精准帮扶和“一人一策”动态管理,优先推荐岗位,让他们即使在疫情下也能够有合适的去向、合适的岗位和合适的收入。除此之外,高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适当延长毕业生离校时间,为贫困生在入职前提供保留宿舍住宿权利,同时也要鼓励优秀校友捐款,用于对本校贫困毕业生进行精准就业帮扶。
(三)加强网上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渠道
因疫情的影响,校园招聘活动全面暂停,因此教育部采取了多种途径来开拓就业渠道,主要以网络线上招聘为主,包括举办网上大型招聘活动、与社会招聘网站合作、推出“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服务等措施。各省市也分别推出相应的网络招聘渠道,如湖南就推出“湘就业”公众号平台为毕业生和企业创造条件。但这些措施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公众号的求职信息推送量较少,具体岗位数量太少,大学生对求职渠道的知晓度也不够。二是通过网络交流不能确保高校毕业生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和具体职位内容,有的毕业生在远程面试中不能向面试官完全展示自己而错失就业机会,有的学生在压力下盲目求职,结果却并不满意。解决网络求职渠道的这些不足,需要各地政府、各高校加强相关政策的落实。一是要加快公众号新招聘信息更新速度。各省市就业指导部门和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知晓和发布企业的招聘计划,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这些网络招聘渠道。二是各平台要严格筛选企业招聘信息,及时撤除没有空缺的岗位信息,增加信息的真实性。三是通过就业指导,增强高校毕业生的网络信息筛选能力,通过各种信息全面了解招聘公司和具体职位内容,掌握网络面试技巧,做到面试时从容不迫,充分展现自己,获得满意的求职结果。
(四)加强就业心理咨询服务
首先,在疫情的影响下,高校毕业生的怠慢心理和焦虑心理主要来源于对疫情的错误认识,所以相关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人民网等主流网络媒体,加强对疫情和复工复产的宣传力度,及时纠正错误报道和负面报道,改变和纠正高校毕业生对疫情和全国经济形势的错误认识。其次,高校要开展并加强专门应对此次疫情的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竞争技能培训、辅导员导员协助等服务,做好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让高校毕业生在面对疫情时能够感受到来自学校的温暖,缓解他们的就业焦虑情绪。最后,作为高校毕业生个体,在面对疫情时,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同时要与就读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出的招聘信息,面临困难应及时向学校老师、同学和家人寻求帮助,[11]通过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来帮助高校毕业生保持乐观的心态并尽快走出消极情绪。
(五)完善就业检测机制,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首先,政府要构建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就业监测体系,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建立高校毕业生失业反馈机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失业状况的跟踪调查。其次,要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人力资本越高的个体,越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与更强的资源配置能力。高校毕业生趁居家防疫,要多学习新的技能与知识,积累更多的人力资本,提高自己的就业效能感,最后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同时高校毕业生还要适当降低自己的就业期待,正视自己的不足,重视此次疫情所给劳动力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寻找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工作。最后,为了保障高校毕业生和每一个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企业应视疫情的具体发展情况,科学评估、慎重考虑后再决定复工日期,尽量在疫情完全控制之后再复工复产或选择远程办公的形式,以此降低高校毕业生在疫情下工作的风险,优化高校毕业生工作环境。
总之,此次疫情只会在短期内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利,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疫情过后,一些行业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技术还会不断涌现,如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生鲜配送、游戏行业和医疗行业等,这也会给高校毕业生带来新的机会。高校毕业生既是今天的求职者,也将是未来的生产者、创业者和工作提供者。高校毕业生应该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应对当前不利局面。
作者简介:钟云华(1980-),男,湖南武冈人,管理学博士,教育学博士后,湖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经济与社会、高等教育管理与政策研究;王骄华(1997-),女,湖南武冈人,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生,主要从事教育经济与社会、高等教育管理与政策研究。
作者: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钟云华 王骄华
来源: 《中国大学生就业》2020年第08期